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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系统消息 标题: 【无极限书屋】第3名的发帖奖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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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灵异|] 狐男妖女上演恐怖离奇的故事:宝珠诡话

  序章二时间(2)

  烘山芋的气味很甜,隔着道玻璃门都能没有保留地透进来。

  狐狸说,去买个尝尝吧,小白。

  于是我拿着钱走了出去。

  买好了两只烘山芋,个儿不大,但却是皮最焦,外头蜜汁溢得最多的。

  两只山芋一人一只,不是和狐狸,而是和花坛上那个老太太。我挨着她边上坐着,咬着山芋,她捧着山芋闻着它的味道,但并没有剥开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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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阿婆,趁热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

  她说:“我要拿它泡饭。”

  “山芋泡饭?多难吃啊阿婆。”我再道。

  她朝我笑笑:“你不懂,好吃,好吃得很呢。”

  忽然发觉她其实应该是很好看的,特别是那双被层层皱褶包围住了的眼睛,还有那双瘪瘪的嘴。年轻时应该很美吧,又美,又优雅的一个人,即使是在吃山芋泡饭的时候。我想。

  “我快走了。”忽然她又对我说,“走前想跟人说说话。”

  “您要去哪里?”我问。

  她似乎没有听见,只是低头又闻了闻山芋的味道,然后继续道:“知道什么是时间吗?”

  什么是时间?

  这是个看上去很简单,却一时让人很难回答的问题。于是我沉默。

  她又笑:“我们来说个关于他的故事好吗?”

  我点点头。

  于是老人开始边看着手里的山芋,边絮絮地说了起来,用她曾经甜美,现在沙哑的喉咙。

  她说:

  曾经有三次机会,我碰见过时间。

  每次他逗留的时间都很短,所以我只能记得他的样子,但你要问我时间究竟是什么,其实我也说不上来。

  那真是很早很早以前的事了,有时候我试着去好好想一下他的时候,会什么也想不起来,这是很糟糕的一种感觉。可在我能把什么都记得清清楚楚的那个年纪,我以为这些记忆有没有保存都是无所谓的。

  那时候我真年轻,和时间一样的年轻。年轻并且自信,所以一度以为,他会为了我而停留,那个叫做时间的男人。

  第一次见到他,他二十岁,我十二岁。

  那年,家被一场火给烧了,火卷走了一切,包括我的爹妈。乡下姥姥收留了我,她是个看不到一切的瞎子。

  守着一块没人种却常年疯长着的玉米地,还有一间不足十二平米的小屋,每天昏睡到吃中饭的时候起来,用泡饭搅了几块番薯端给我,然后会一个人拄着拐杖在外面走上一下午。我不知道她每天究竟都逛去了哪里,正如我不知道现在的我,每天拄着拐杖一个人慢慢地在那些路上走着,究竟是想要转去哪里。

  发现外婆倒毙在田埂上的那天,他出现了。

  那时候我正在窗前搅着碗里快要戳烂的番薯,番薯戳烂了,会散发出一种很香很甜的味道,我对此乐此不疲。然后闻到一种好闻的味道,栀子花香似的,比番薯甜,比番薯香,所以我很快朝着那香抬起头。

  头刚抬起就看到了他。

  他在窗台上坐着,很单薄的身体靠着很敦厚的窗框,他有一双闪着暖暖笑意的眼睛。

  “你好。”他说。

  “你好。”我回应。

  “累了,在这里坐会儿,你不要怕。”他再说。

  我点点头,又戳了戳碗,发觉已经闻不到碗里番薯的甜香。

  那天天气很暖,所以风也很暖,风穿过他的身体一波一波朝屋子里吹进来,暖暖软软的甜。

  吃着终于被我戳烂了的番薯时,他的手朝我伸了过来,一下一下地摸着我的头,他的手也跟那风似的,轻轻柔柔,每掠过一次,就会散进我鼻子里一丝暖暖软软的甜。

  “小家伙,陪你玩好吗?”他说。

  我点点头,很快乐。

  第二次见到他,他二十岁,我二十岁。

  到处找工作,那个年头女人找工作只有一个字,难。要找个能赚钱养活自己的工作,更难。之后有人介绍:“有个合适的工作,你要不要?又上得了台面,又赚得到钱。”

  

  序章二时间(3)

  我答应了。工作是舞场小姐。很累,因为总是睡不醒,睡不醒,开工了又没个坐的地儿。还会被一些莫名其妙的男人纠缠,那些好看的、丑陋的、年轻的、年老的男人。在夜场的灯下一照,全都一个样儿,奇怪的扭曲的面孔,暧昧的笑,暧昧的语言。

  他们恭维你,他们接近你,他们却又无与伦比地鄙视你。所以有时候,我很希望他们去死。

  有一天真的有人死了,那些奇怪的扭曲的面孔里的一个,满脸扭曲地倒在沙发上,手还保持着拿酒的姿势,脸上还带着酗酒过度的痴笑。

  舞厅乱作一团的时候他从外头走了进来,走到我身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很单薄的身体,靠着厚实的沙发垫子。身上带着夜风的味道,还有栀子花淡淡的甜香,那一瞬间,我好像看到了姥姥家那个老得爬满了虫洞的木窗台。

  “你好。”他说。

  “你好。”我应。

  “有点无聊,在这里抽支烟,介意吗?”他再说。

  我没点头也没摇头,因为心跳很快。

  那天他在我边上一直坐到我下班,然后一起在空无一人的马路上逛了两个多小时,逛到早市上做买卖的人出来摆摊,然后我们买了油条一路吃到我家,那间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小平房。

  “一起玩好吗?”进屋后他问我。手摸着我的头发,像我十二岁时那样。

  我点头。于是他抱住了我,抱我上了床。

  “你叫什么?”之后他问我。

  “香栀。”我回答。

  “香栀,很甜的名字。”

  “你叫什么?”我问。

  “时间。”

  “时间,很奇怪的名字。”

  他没再言语,只是看着我笑。笑得很暖,像十二岁时那阵卷着他身上的香,在我鼻子尖轻轻逗留的风。

  风一阵停留后就吹过了,他也是。

  第三次见到他,他二十岁,我三十岁。

  身边的人都嫁的嫁,娶的娶,我和工作谈着恋爱,用一种无与伦比的热诚。热诚换来了很大的房子,也换来了一辆漂亮的车子。蓝色的外壳,流畅的线条,我把它叫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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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车祸那天他出现了,我活着被送进了医院,那个和我车相撞的男孩,则是命丧当场。

  清醒过来的时候看到时间在病房的窗台上坐着,病房的窗是冰冷的铁框,所以他的身影看上去也是冰冷的,冰冷而单薄。只是身上的味道依旧,淡淡的栀子花香,甜甜的、暖暖的,正如他眼里的笑。

  “你好。”他说。

  “你好。”我应。

  “累了,在你这里坐会儿,好吗?”

  我没回答,因为发不了声,脖子也动不了,只能呆看着床边的吊针。他朝我走了过来,轻轻地摸了摸我的头发。

  “陪我玩好吗?”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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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他替我回答。

  身体恢复后,时间搬来了我的家。

  我工作的时候,他通常喜欢安静地坐在露台阳光最充足的地方,猫似的眯着眼,似睡非睡。工作完了,我会陪他玩,有时候在外面,有时候在家里,有时候在床上。

  新婚似的感觉,久久却也短促的一段时间。

  我忘了我有辆叫时间的车,因为我拥有了时间。

  三十一岁生日时,时间不见了,像过去的两次一样。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有时候走在路上会遇到一个同他相似的身影,或者一阵相似的气息,只是一晃而过,追了过去招呼,却又失笑。

  看错人了,连相似都谈不上。

  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七十岁……

  八十岁以后,我开始不再计算自己的年龄,因为知道自己死不掉。

  像是被死神给遗忘了,我一天天活着,一天天衰老,老得有时候似乎找不到自己双脚的感觉,每动一下每一寸关节都会对我叫嚣般地示威。

  可是我却始终死不掉,始终,摆脱不掉这副沉重而褶皱的身体。

  v

序章二 时间(4)

  我开始怨恨。

  而再后来,我甚至连怨恨亦已经找不到它曾有过的尖锐的疼。可我……还是死不掉。

  就在那一天,他又出现了,在我拄着拐杖漫无目地蹒跚在那些熟悉的街道上,想着什么时候飞来一辆车把我碾死的时候,他出现了。二十岁的他,而我,不知道我到底多少岁。

  “你好。”他说。

  “你好。”我应。

  “为什么还在这里?”他再道。望着我的眼神里温暖中带着一丝惊讶。

  “因为,我被遗忘了。”我道。没牙的嘴吞吐这些复杂的字让我倍感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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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谁?”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发,他手上淡淡的栀子花香掩盖了我身上行将入木的腐臭。

  “被……一个叫做时间的男人。”我回答。

  他的手指在我稀疏的头发上顿了顿,又问:“你,真的要跟时间走吗?”

  我迫不及待地用力点头。

  “那会让你一无所有。”

  我再点头。“那好,走吧。”他的手指再次掠过我的头发,贴近我耳边轻轻说了这句话。就像很久很久以前,久得只有蹦跳的身影和长发在我眼前晃动的那段日子,他躺在我身边,对我说着那些和风般温柔的话的时候。

  然后,我什么也感觉不到了,我的那些疼痛,我的那些褶皱,我的那些沉重,我的那些记忆……

  那个爬满了虫洞的窗台,那道单薄的身影,那丝揉在微风里暖暖柔柔的栀子花香……无极限书屋

  说到这里,老人的话音停了下来。我看向她:“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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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没有后来。”她回答。

  我继续咬着山芋,可是咬不出它原本的甜和香,真奇怪。

  这时对面门铃丁零一阵响,狐狸推开了门朝我招招手:“小白,别偷懒。”

  我回头望向老人:“不好意思,我要……”却发现老人已经不见了,花坛上那只在她手里捧凉了的山芋安静地躺着,飘着丝冰冷的余香。

  我把它拿了起来,穿过马路回到店里。

  转身关门刹那一眼望见那老人在门口站着,拄着她的拐杖,对我微微地笑:“后来,时间带走了我,我被时间卷走了一切。”她说。

  说完,人不见了,像是随风化作了空气。

  狐狸伸手替我把门关上,我把那只冷山芋递给他,他朝我挑挑眉:“哦呀,说过多少次了,小白,我不吃死人吃过的东西。”

  说完他大摇大摆地回了厨房,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手里的山芋,然后剥开它的皮咬了一口。

  虽然冷了点,还是很甜很香的。

  “累了,能不能在这里坐一会儿?”身后响起有些熟悉的话音。

  我回头看到那道安静得像是空气般没有存在感的身影。

  他对我微笑着,一边望着我手里的山芋,再问:“陪我玩好吗?”话音温柔得能化冰成雨。

  我摇摇头:“对不起,本店不提供这些服务。”

  ******

  狐狸是什么?

  狐狸说:“狐狸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生物。”

  我是什么?

  狐狸说:“你是一个抱着水瓶,却不知道打开瓶盖子方法的小白。”

  

序章三 麒麟(1)

  他是个相当美丽的生物,美丽而优雅。

  银色的毛,黑色的甲,更多没有变回原形的时间里,他是个披着一头银色长发,喜欢坐在窗台上,用一双紫色的眼睛空洞地面对周围一切的男人。

  有人问:“你见过麒麟吗?”

  我说:“见过,他就在我家里。”

  他们笑:“宝珠,你又开吹。”

  我说:“真的,麒麟的名字叫铘。”

  他们再笑:“好啊宝珠,带我们去你家看看一只叫‘爷爷’的麒麟。”

  我说:“好吧,其实我在吹牛。”

  其实麒麟在我的手腕上。

  我右手的手腕上有两根链子,一根白,一根黑。白的从小带到大,跟了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是姥姥在我两岁的时候给我从庙里请回来的念珠。黑的是从一个倒卖小饰品的摊贩手里被他强迫着买下的,因为我撞翻了他的东西,于是他让我买下他那堆垃圾,他让我买下的时候看着我的眼神就像在说,你不买我就杀了你。

  我在那堆垃圾里找到了它。它看上去像一串骨头,林绢说那叫舍利,全世界也没几串这样的东西,我想这么贵重的东西是不可能那么歹势掉到我家来的,但它看上去也不像是塑料之类的假冒品。

  狐狸说它叫锁麒麟,锁着一头犯了天条的嚣张麒麟,全世界不知道多少人在寻觅它的踪迹,不得你幸,得之没准要你命。

  刚听时我还乐呢,后来想想这味道怎么品怎么就越来越怪,然后才反应过来,原来给改词了。这只说话从来怎么让人晦气怎么讲的狐狸……明明那句话是这么说的好不好——得之你幸,不得你命。不作兴改成那样的,狐狸。

  锁麒麟现在就挂在我手上,和姥姥的念珠在一起。刚戴上那会儿是白的,后来不知道怎的成了红色,再后来,就成了现在这种乌漆麻黑的颜色。听说人会养首饰,不晓得它变成这颜色是不是因为被我养的。狐狸说,那叫近墨者黑。

  不管怎么说,它锁着个生物,那是真的,虽然我不确定那是不是麒麟。他外表看起来是个人,很漂亮的人,就像狐狸。可是狐狸是妖精,所以想变成什么就变成什么。那他呢?麒麟并不是妖精……麒麟也不会这么呆,除了成天在我身后跟着,什么都不会做。我想这样一种生物,即使变成蟑螂都委屈了蟑螂的名字,至少蟑螂还很小强,而他,这个全球罕见的麒麟,却成天除了发呆,甚至连只蟑螂都踏不死。我实在想象不出他犯下遭天谴的罪行时那种跋扈的样子……

  好吧,他这样完全是因为被锁麒麟锁住了他的精魄。狐狸是这么说的。狐狸说啥我都信,因为他是狐狸精,狐狸精总是比人聪明。

  东汉年间,有麒麟名铘,私自坠世,横行无忌,险酿天下大乱。

  后被一把天火将其焚毁,只留其身上最坚硬的部分,因龙王过境一场大雨,冷热交替,相融而成骨舍利。然骨舍利虽失其肉身,麒麟戾性不失,流落民间蛰伏一阵后受天地精气滋润而逐渐恢复,于是,开始以另样的方式行凶人间。

  直到有高人将之收去,以纯银淬以纯阴之水用地火烧灼九九八十一天,打造出一副链子,终散其力量,牵制住了麒麟所有戾性。此后再没有滋生事端。

  由此,世人把这条困着麒麟骨的链子称做锁麒麟。

  传说得锁麒麟者,上观阴阳,下测鬼神,凡人得之能开天眼,修道者得之可谓通天。刚听狐狸这么说时,我很是有些得意。

  可得意不多久,他又道,其实关于锁麒麟的后半段,也就是什么凡人得之能开天眼,修道者得之可谓通天的话,那统统都是狗屁。

  我郁闷。

  然后他又说,麒麟太凶,控制得当可为人所用,控制不当,反而会被它吞噬,这也就是这么多年,那么多人寻找它,却最终下落不明的原因。

  听到这里,那会儿我莫名其妙地感到后背一阵发寒。

  由此试图把手链从手腕上摘下,却被狐狸制止。狐狸说:“已经来不及了宝珠,从你戴上它的那刻起,它就已经和你的命脉连在了一起,知道它为什么会变成这种颜色吗?宝珠,里头满满流动着的都是你的血呢。”

  

序章三 麒麟(2)

  于是从那天开始,我模模糊糊知道,这锁麒麟自从被我戴了之后会变成现在这种颜色,或许并不完全是因为我个人人品的问题……

  而记得那时狐狸还说:“或者,能从小贩手里买到它,也是你的运气。毕竟这么多年来,要找它的人那么多,也没见有谁能有你这样的好命。或者,真正的事实其实是麒麟它自己找到了你,因为一直有人在尝试找着它的同时,它一直都在找着能够释放它的人,两种欲望,彼此间是相辅相成的。谁在找谁,谁说得清呢?”

  “为什么我是能够释放它的人?”拣着最主要的,我问。

  狐狸没有回答我。后来,大概感觉到我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狐狸的话开始朝安慰和忽悠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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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宝珠,别这样,想想好的,你有阴阳眼,平时有事没事就被吓得跟个神经病似的,你烦我也烦,有了它,一年四季,没准你能耍着鬼玩。”

  我说怎么耍。他看看我,然后摸摸鼻子。狐狸撒了谎或者词穷的时候,通常都爱摸自己鼻子。所以我继续沮丧。

  他又说:“那就当白拣了个帅哥回家,你看,他多帅。”说这话时,他眼睛瞟着我身后的铘,一脸的不屑,还以为我看不见。只是嘴上还一个劲儿地说得好听:“他真帅,是不是,宝珠,他真是帅。”

  通常来说,狐狸在相貌上的气量,实在不比一个骄傲的小女生好上多少。

  “可他总是跟着我。”我回答。

  “那不是很好,换了别的女孩子还求之不得呢。”说这话时,狐狸眯着眼笑,眼睛对着电视里播放的韩国连续剧。

  “上厕所时也是。”我再回答。

  狐狸沉默。

  于是,我有只麒麟,我真的有只麒麟。

  麒麟被锁麒麟锁着,锁麒麟在我手腕上,所以麒麟在我手腕上。

  我觉得我很帅。

  可是这很帅的感觉并没有让我维持太长时间,因为麒麟突然不发呆了,在某一天他突然离家出走,又突然地回来之后。

  我不知道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从他回来之后,我的生活就成了一场彻底的灾难,兴许狐狸也这么认为,不然他不会对着麒麟什么话都不说,在那只麒麟用一种相当奇怪而鄙夷的口吻叫我“神主大人”的时候。

  神主大人,什么是神主大人?天知道。

  可铘认为我理应知道。

  他为什么这么理所当然地认为?

  唉,我怎么会知道……

  于是,我家有只狐狸,我家还有只麒麟。

  但我家真的不是开宠物店的,我发誓。

  我家只有一间小小的,名叫“狸宝专卖”的点心店。

  

短小系列:第一个故事 红衣少年(1)

  女人有三好,衣服、首饰和钞票。狐狸也有三好,狐狸的三好是女人、躲债和相貌。

  所以当女人遇到了狐狸,那三好就成了种奢求,狐狸身上总是没有多余的钱来交房租,收不了房租就没闲钱买首饰衣服,买不起首饰、衣服就丢了逛街的乐趣,偏偏看女人的乐趣被剥夺恰好是狐狸最大的乐趣。总结这一点,狐狸是女人乐趣的杀手。

  而这杀手偏偏赖在我家里几年不肯走,这是让人相当痛苦的一件事,他说一只好狐狸向来对窝是忠贞不二的,我家楼梯间就是他的窝,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床上和沙发上的狐狸毛就是证据。

  郁闷之余,我只能天天和狐狸嘴里的狗肉朋友——林绢一起出去胡混。能出去,就尽量少在家里待着,尤其春夏,狐狸毛很容易让人过敏,狐狸自己都对自己的毛过敏,两个人守着一个小店对打喷嚏实在是很可怕的一副场景。

  林绢是我夜校里的同学,人很漂亮,性子很直爽,出手很大方。

  上课时通常打盹聊天的时候要比正儿八经听课多,可是每次考试总是考得很不错,因为她很要强。一个要强的女人通常你看不到她努力的过程,却可以看得到她努力的结果。她是个只爱炫耀结果给人看的女人。

  跟林绢一起胡混是幸福的,因为她总知道哪里有最新款的衣服,对于时尚,她有比狐狸还要灵敏的鼻子。跟林绢一起胡混也是痛苦的,每次她只看款式不看价钱的消费方式,很难不让人对着自己扁扁的钱包哀叹一场。

  林绢之所以能这么奢侈,倒不是因为她家底厚,或者自己会赚钱。主要是因为林绢有个很能赚钱的“老公”,一个开着几家珠宝连锁店的有钱“老公”。

  老公上面打引号,自然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公了,林绢未婚,那男人已婚,林绢用这个男人提供的钱眉头从来不皱一皱。因为他能挣。

  一个能挣钱,又有家室,还在外面养女人的男人,是危险的。我不止一次对林绢说。她不以为意,因为她有她的处理方式。她的处理方式就是除了那个“老公”外,她还有个情人,情人很英俊,也未婚,只是没有能力赚钱。

  这是一种什么变态的处理方式,我搞不懂。林绢说那叫协调和平衡。

  一种感情分两半,你就不会因为偏重哪一个而患得患失,去做一些试图争取那些超过自己需求的事。而钞票,取之有道,自然也要花之有路,不然对不起自己。林绢这么解释。

  不管怎样,她过得开心就好,她比我聪明,所以我想她一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所以很多人明知道她的价值观,还是很喜欢她,比如我,比如学校里那些人,比如……那个经常会在林绢身边出现的人。

  我知道有个人一直在暗恋着林绢,只是她不知道,对于她这样一个锋芒毕露的女人来说,只有两种男人入得了他的眼,要么很英俊,要么,有很多很多的钱。

  不幸的是,那个孩子两者都不占。

  那是个除了干净和清秀外一无所有的孩子。

  常常会在林绢身边发现他的存在,有时候在学校,有时候在路上,有时候在我店里。他总是穿着件红色的衬衣,同林绢那辆POLO一个颜色,所以很好认。

  不敢离林绢太近,他总是在某个离她远远的角落坐着或站着,看她眉飞色舞地说话,看她拿镜子化妆,看她跟别人玩暧昧。

  他有时候眉头会微微蹙起,在她跟别人过于亲近的时候,然后低下头,像是在想什么,等再抬起的时候,脸上又是一如既往的欣赏和平静。

  安静得像空气似的男孩,却偏偏爱那种张扬得像团火似的色彩。

  “要不要我给你们撮合一下?”林绢不在,而他偏巧来我店里的时候,我会这么逗他。

  看他一张脸慢慢地从苍白变成粉红,然后不知所措地低下头。每问一次他都是这样同一种反应,屡试不爽,于是我乐此不疲于这种游戏。却从没得到过他正面的回答。

  

短小系列:第一个故事 红衣少年(2)

  似乎开口对他来说是件多么为难的事情,唯一的两次开口,还是因为他很想很想找个人说说林绢。而每次开口他的脸都会涨得很红,红得让人都不忍心去盯着他的脸看。从不晓得一个男孩是可以腼腆成这样的,在见到他之前。可是他的声音真是好听,那种让人很想收集起来,然后放在夜晚的阳台下一边吹着风,一边去聆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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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林绢听听他的声音,会留下对他的印象吧,而不是当他一阵烟似的。我为他不平,却也无意为他跟林绢牵线,他们俩是不合适的,林绢这样的女人需要的是控制和驾驭,而不是小心翼翼的体贴和退避在三尺之外的无声关怀。

  “林绢会喜欢我吗?”有一次他问我。

  “你有没有告诉过她你喜欢她?”我反问他。

  他摇头:“不敢,不能。”

  “不敢还是不能?”我再问。

  “她不会喜欢我。”憋了足有五分钟他才再次吭声,并且答非所问。

  我只能笑笑。

  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说得没错,不懂得争取就永远得不到想要的,即使他可能是那么多追求者里最好的。

  终于有一天,让我撞见了他们两个最亲昵的一次接触,挺让人意外的,因为我没想到过一向腼腆的他会这样大胆。

  大胆地抱着林绢,从酒吧一直抱她到街上,然后看她吐了自己一身,笑得很开心。

  那天林绢在酒吧喝醉了,那天刚好她身边一个人也没有,要不是我刚好路过的话。

  我没去打扰他们,离开了。虽然他那样地胆小和腼腆,内向到我觉得他同林绢根本不配。可我还是喜欢这个孩子,他有瓷器一样好听的声音,他照顾林绢的样子很细致,我喜欢他们两个在一起。

  于是安心地回家,安心地吃光了狐狸藏在抽屉里的所有点心,在他气急败坏的尖叫声里安心地回房间睡觉。

  凌晨三点突然被一阵电话铃吵醒。

  电话是林绢打来的,边打边哭,很惶恐的样子。“宝珠,我出车祸了……我出车祸了……”

  扔掉电话匆匆赶到她出事的地点,林绢还在那条马路边跪着,周围车来车往路过的人看着她议论纷纷,她也不理,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边上她的POLO斜歪着,半个头都陷进了内壳,可见当时它承受了多大一下撞击。而这样大的撞击,这么严重的损伤,坐在车里的林绢却一点事都没有,只是刮破了点皮,我都不知道用什么语言去形容她的幸运。

  于是一边安慰她,一边哄她站起来。她在我怀里瑟瑟发抖着:“宝珠,别叫警察,我酒后驾驶呢……”

  “喝那么多酒为什么还要自己开车?!”我抬高声音呵斥她,一边琢磨着,那个红衣男孩为什么明知道她醉成这德行却不送她回去。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被我一呵斥她哇的一下哭了,“清醒过来的时候就看到那辆卡车过来了,我连方向盘都转不动……我……我……车坏了,宝珠,车坏了……”

  最后一句话,我听了不知道是想哭还是想笑,差点把小命都给丢了,难为她还惦记着自己这辆宝贝车。

  哭笑不得地朝那车看了一眼,随即我呆了呆,因为我在离车不远的地方看到了些熟悉的东西。

  鲜红色的衬衣,和POLO一种颜色。

  我听见自己心脏猛跳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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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推开林绢朝那里跑过去,还没走近,已经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同往常一样,很苍白,很安静,陶瓷般干净的一个人。

  从肩部以下一直到腰却支离破碎。

  他静静地躺在地上,我看着他,他看着我身后跟过来的林绢,用力地睁着眼看,以至细细的血丝顺着他的眼角滑了下来。

  “宝珠……”他继续看着林绢,扯开一丝笑:“我对她说了,就在酒吧外,你看着我们的时候……可是她没听见,呵呵……她醉得太厉害了,醉得我求她不要开车,她都不听……”

  

短小系列:第一个故事 红衣少年(3)

  “不要说话!”我俯下身试图阻止他,肩膀却被林绢拉了拉。

  “宝珠,你怎么了……”林绢的声音听上去有点惊慌,我不知道她在惊慌些什么,是因为这个为了她伤成这样的男孩么?

  没理会她,我把手伸向那男孩:“别把头抬起来,躺下去。”

  “宝珠你在和谁说话??!!”身后林绢的声音尖锐了起来,我的手抖了一下。

  地上的男孩看着我笑,在我那只手进退不能的瞬间。

  “她没事啊……没事就好……”他道,然后闭上眼把头平躺了下去,像听话的孩子似的。然后不见了,他的身影,他身周那些刺眼的血,都不见了。无极限书屋

  只有一滩滩汽油在他原来躺着的地方盘桓着,路灯下看起来就像一汪汪血。

  “宝珠……”林绢小心翼翼地拉住我的手,手指冰冷而颤抖。

  我由着她抓紧了不放。

  “你怎么了……”

  “没事。”我回头朝她笑笑。

  “真的没事?”

  “真的。”

  “那就好……”

  “你呢,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我没事。”

  “那我们回去吧。”无极限书屋

  “好……”

  一个月后,林绢换了辆新的POLO,依旧是张扬的红,她固执地偏爱这颜色。

  继续和她一起上课,和她一起逛街,和她一起在我家的店里吃点心闲谈……

  只是再没见过那个一身同样颜色衣服的少年出现过,那个腼腆的,偷偷在角落里看着她的,说话声像瓷器般好听的少年。

  我想起他曾经告诉过我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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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我叫P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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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小系列:第二个故事 声音(1)

  有一阵子,我迷上了一个叫做声音的男人。

  除了性别和同是地球人,我对声音可说是一无所知,他的年龄,他的长相,他所在的地方……等等,等等,一切迷恋一个人之前所该了解的,我都不知道。

  这样的状况怎么可能会迷恋上一个人?那几乎无异于迷恋上一片空气。而我就是迷恋上了,不为别的,只为他的嗓音。

  声音的嗓音极好,有多好,用一句话说明——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声音是我在网上闲逛时认识的。那会儿可能是我人生最低潮的时候。姥姥突然去世,店被告之可能要关闭,失业,腿在一次意外事故里受伤……所有的一切,似乎都约好了似的,接二连三出现在我面前,让我措手不及。

  我一度很抑郁,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除了上网什么也不做。有时候会有一两个老客人在店外头敲门试图进来看看我,我只是装做不在,或者没有听见,久了,房门就没再被敲响过,在听不到电脑里QQ唧唧喳喳的呼叫声时,这套被姥姥留下来的老房子,静得就像一座坟墓。

  第一次听到声音的声音,那是个沉闷得让人提不起任何精神的黄梅天,天很闷,淅淅沥沥下着连绵不断的雨,霉味从墙缝挤进来,无孔不入的样子。我在电脑前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人聊着天,腿上的纱布让我很不舒服,我不停地挠,不停地看着群里跳个不停的信息。

  “知道声音吗?”聊着聊着,有人问我。

  我打了个问号。于是那人给我发来了一个音频。

  音频打开是段舒缓的曲子,钢琴同笛子的混合,我不知道它叫什么,但很好听,琴声似水,笛声像水上漂浮着的柳絮,缠绵而优雅……我在这曲子里继续挠着腿,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人聊天。

  之后,在大约两三分钟之后,一个男人的声音忽然从那两种乐器里荡了出来。让人毫无防备的一种突然。

  “你好,我是声音,你的声音。”比钢琴更纯,比丝竹还要清澈的声音。就在我发呆的时候,那声音就消失了,于是赶紧倒回去听,听他说的那三句短短的话。他说,“你好,我是声音,你的声音。”

  三句话,我反复听了一整个下午,甚至忘了钢琴和丝竹在他声音背后交织出的缠绵。

  然后开始一发不可收拾,我到处搜罗起他的声音,这收集似乎给我腿脚不方便的这段时间终于找到了一些可以做的正事。他翻唱的一些歌曲,他的一些念白,他跟人交谈,然后被人偷录下来的一些片段……一个个从网上搜索下来,然后保存,然后一遍遍地听……从没有想过有人说话的声音是可以比歌曲本身更诱惑人的,让人百听不厌的诱惑。

  于是想知道关于他的一切,他的年纪,他的样子,他所在的地方……可是网上除了他的声音,什么也没有。他就像个单纯的音符,除了音,什么痕迹都没有。

  直到后来被他的一个崇拜者带进了那些所有迷恋他声音的人所为他创建的群,才慢慢了解得更多了些。

  这个声音那么诱惑的男人,他网上的名字就叫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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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音是一个知名聊天室里最红的主持。说红,他当之无愧,说主持,有些牵强,因为很少见他出来主持。听说他总是很忙,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以至虽然聊天室大门高高挂着他主持的牌子,每次进去时,总是另一个人在主持。可是总会有很多很多的人每天来他的聊天室等着,就为了在难得的一两次机会里听他轻轻地问声好,然后带着种微笑般的感觉说一句:“谢谢大家的光临,我是声音,你们的声音。”

  那时候对话框里一片刷屏,刷得人眼睛都花了。我想如果这些刷屏换成现场的尖叫,那我的耳膜可能会被这样多的尖叫声给撑暴,而我,也是那些刷屏者其中之一……

  他的嗓音就是有这样的魅力去让人忘记矜持是种什么东西。就像一片最轻柔的羽毛,适时地在你最敏感的部位轻轻地拂过。有人这样形容他的声音,很贴切,但不够全面。我听过他翻唱的歌,那些在网上转载得已经让人忘了最初的原唱歌手是谁的歌。他是个能把一首歌唱得叫人完全忘了歌,而只注意他声音的人。

  

短小系列:第二个故事 声音(2)

  没有什么名字能比声音更适合他的声音。

  我加了他的QQ,但从没跟他说过话,只是在听着他那些音频的时候会去看看他的QQ头像,然后想象着他读那些念白,唱那些歌时的样子。

  这感觉很不错,至少黄梅的雨不再让人心里长毛,而雨声也似乎因此变得好听了起来,不再是让人心里空落落的一种感觉。

  “窗外的雨很细,我透过那些细雨看着路对面,有时候会看到你撑着伞走过去,我敲敲窗,而你什么都听不见……”

  喜欢在雨声里听他念这段,反复地听,说不清是为什么。它听上去有些孤独,我也是,听说孤独的人在听着别人的孤独时会让自己感觉好一些,因为至少在感觉上,你不再是孤独的一个人了。那瞬间我似乎可以听见姥姥在厨房里走动的声音,她总是说,“宝珠啊,好好学,不然以后我不在了,店里的生意怎么办……”

  而那个时候的我总以为,她这个顾虑离现实还很远,远得让人对她反复这样地唠叨实在是有些讨厌……

  声音的头像突然在我QQ里上下跳动的那天,我正在对着自己发脾气。

  因为我连碗方便面都泡不好,洒得一手一脚全是汤。汤把手烫出了几个泡,疼得厉害,角落里一些苍白的脸看着我,姥姥离开后,那些东西就变得肆无忌惮起来,总这样不分白天黑夜地窥探着我,而我拿它们一点办法都没有,于是火气越来越大,我对着自己狠狠地发着脾气,然后点开了那个对话框。

  “今天周几?”跳进眼里的是这条信息,我想他可能发错人了。

  但还是顺便回了一句:“周五。”

  “周末了啊……”他自言自语,然后,或许意识到自己发错了人,他在数秒的停顿后发来了一条新的消息,“你是谁?”

  “你的一个听众。”

  “呵呵……”他发了个笑脸,“我们以前没有说过话。”

  “是的,没有。”

  然后沉默。我擦着身上的汤,他的头像暗了下去。

  第二次和他对话,那时候我正听着聊天室里的人语聊。语聊的地方总是很乱,东一句西一句,有时候一些欢快的笑会让人听着很刺耳,但很热闹,非常非常地热闹。

  “你在做什么?”就在我困了打算下线的时候,一个对话窗从角落里弹了出来,署名是“声音”。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自己看错了。片刻才意识到真的是他在同我说话,心跳有点快,我很快回了句:“听聊天。”

  “为什么不一起聊?”他打字很快,完全不同于我手指的迟钝。

  “我没有麦。”我回答。然后又补充了一句,“是不是又发错人了?”

  “呵呵。”他笑,“没有,除非你不是珠子。”珠子是我的网名,我的网名和我真名一样没有创意。我打了个笑脸。

  大凡同一个太让自己欣赏的人说话,总不免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于是那时候会不晓得自己该说些什么,并且大脑反应出奇地慢:“吃饭了没?”于是很容易问出这种天杀的问题。

  他再次打上一个笑脸:“是的,你呢?”

  我看了看手里的方便面:“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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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会儿吗?”

  “我们正在聊……”

  “我是说,真正的聊天。”

  听到声音的嗓音从耳机那头传过来的时候,我有种很不真实的感觉,一度心跳得很快,他声音美好得让人会产生一种奇怪的羞涩感。

  “这样好多了,”他轻轻地说,“我还是比较喜欢用这种方式聊天。”

  “为什么?”我敲上这三个字。

  “因为这样比较容易表达自己,键盘总让人觉得束缚了些什么,比如一些情绪,一些感觉。”

  “不过至少在不熟悉的情况下可以让人掩盖掉一些不从容的东西。”

  “呵呵,”他笑了,笑声清澈而好听,带着种暖暖的感觉:“是的,不熟悉。你在不从容吗,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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